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商泽阳 于瓅银河配资
2025年4月,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初三学生潘某优在自家楼栋门口被住同小区的同班同学钟某杀害。该案件于今年10月15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未当庭宣判。
11月26日,潮新闻记者从潘某优母亲曾女士处获悉,案件将于本月28日上午9点30分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我女儿这就是无妄之灾,希望可以严惩凶手。”
根据曾女士提供的起诉书内容,钟某与潘某优及另一名同学陈某某均系深圳某中学初三学生,三人同住一个小区,陈某某的父亲和潘某优的父亲从初一开始轮流接送三人上下学。钟某因生活琐事对潘某优心生不满,2025年4月8日下午放学后银河配资,钟某先回到自家楼栋,在看见潘某优到达她家楼下准备上楼时,钟某持网购的黑色折叠刀对她进行捅刺。潘某优倒地呼救后,原本已逃离现场的钟某又返回,再次对她连刺数刀。
行凶后,钟某回家向家人谎称自己是因救人受伤。曾女士说:“钟某的家人在小区业主微信群里也说钟某为了救人导致手部受伤,群里还有人一度称钟某是‘救人小英雄’。”
案发当晚,曾女士和丈夫正在家中做饭,听到楼下有人喊叫,说有人晕倒。“因为优优以前有过低血糖晕倒的情况,她爸爸立刻冲下楼,我则在家找药。”曾女士回忆,等她赶到楼下时,看到女儿头上全是血,胸口和脖子的血往头顶涌,伤口已经泛白。“医生在楼下抢救时,优优已经没有了呼吸。”
后经法医鉴定,优优的死因为“被锐器刺切胸部、背部、左锁骨下致心脏贯通创、双肺破裂、锁骨下静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2025年4月9日,钟某被刑事拘留;4月22日,经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银河配资,由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执行逮捕;6月9日,该案被移送至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钟某故意杀害同班同学并致其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检察机关已提起公诉。
曾女士透露,在一审开庭期间,钟某的父亲曾当场向她下跪磕头道歉,希望获得原谅。钟某在法庭上多次表达想回到学校、回归正常生活的愿望,并在听到曾女士要求判处死刑时,向她磕头,称自己“不应该恩将仇报”。
但曾女士认为,钟某一家的行为缺乏诚意,并非真心悔过,而是为了争取减刑。“我和钟某的母亲相互是有微信,虽然平时聊得不多,但案发后我也没有删除或拉黑她,可是她直到今天都未发来一个字,一句道歉。”
目前,钟某一家已经搬离小区,而曾女士始终不愿离开,“虽然每次进出单元门都忍不住想起当天的场景,但我不敢搬走。优优在这里出生、长大,她胆子小,我怕她找不到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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